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基本方针
顺络电子视妥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为我公司的重要责任和义务,将遵循以下方针努力保护用户个人信息。 我公司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,将会限定此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,并把此使用目的公开或直接通知给本人,同时遵循此使用目的来妥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。 个人信息的使用 1.顺络电子通过合法、公正的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,获取后在用户已知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;
2.顺络电子除规定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外,除非经过用户本人同意,否则不对第三者提供用户个人信息。
安全对策的实施 顺络电子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的遗失、破坏、篡改和泄露,以及非法访问等,采取适当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,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个人隐私的安全性。 关于咨询等 当接到本人对自我信息要求公开、订正或者使用停止时,顺络电子将诚心提供尊重本人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服务。 保护政策的不断改善 1.顺络电子全体员工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,确保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始终合法和适当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;
2. 顺络电子针对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等,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不断修改、个人信息管理体制的维持及改善。
根据“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”的公布事项
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为“本公司”),以“保护个人信息有关法律”为准则,公布以下事项∶ 保护政策的不断改善 当向用户要求获取个人信息时,其使用目的仅限于以下情况。(如使用目的超出以下情况,将另行公布) 1.为了向用户介绍、销售、提供商品及服务,发送相关介绍资料;
2.为了征求用户的意见,进行各种民意调查;
3.为了对各种咨询给予答复;
4.其他的与用户管理有关的一切;
5.为了向交易方订货/供货或取得联系;
6.为了与交易方进行结算;
7.其他的与交易方管理有关的一切;
8.为了招聘本公司的职工或选择录用应募者。
关于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的问题 本公司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除以下情况外、不得向第三者提供。 1.事先得到用户的同意。
2.诸法令中规定的场合。
3.为了保护人的生命、身体或财产所必要的场合,但难以得到本人同意时。
4.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或推动儿童健全地发展所特别必要的场合,但难以得到本人同意时。
5.国家机关、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人在执行法律规定的业务时,要求给予合作,但难以得到本人同意时。
6.为了本公司策划综合性业务的运用,在上述1使用目的范围内本公司的子公司可共同使用。
7.本公司在事业运营上有必要时、业务委托的场合。(共同使用及业务委托的场合中,本公司有责任充分管理)
用户对于其个人信息的使用权益等事项 本公司经过用户同意收集的用户信息,如果用户本人提出公开等(公开、订正、停止使用、删除)的申请,或提出投诉的申请时,本公司将在一定的合理期间内进行处理。
有提议时,请致电公司对外办公电话进行申诉办理。
另外,在接受「信息公开等要求」的手续时,务必对本人进行确认。


本公司不接受直接来访的申请,谨请谅解。
2021年8月修订 顺络电子